“双起”本身就缺乏法律理念

上一篇 / 下一篇  2010-11-23 14:06:52

“双起”本身就缺乏法律理念

于伏海

这两天中国人又创造了一个新名词“双起”,以前听说过“双气”,指的是买房子要买“双气”的,就是“天然气”和“暖气”。带有“双气”的房子生活起来方便,冬天别怕天冷。

现在突然冒出一个“双起”,本以为是政治宣传语呢,比如“双文明”,“三个代表”之类的,谁都知道中国大陆官方特别擅长这种“口号”的创造.。“双起”是什么,是“菜价”和“房价”同起飞?还是“主旋律”和“和谐曲”共齐奏?

原来什么都不是,而是打黑名官王立军的“训话”。此番训话不是针对他的部下,而是针对他的子民。想当年文强也是名官,据说有许多可以炫耀的战功,但是文强背离了他的子民,最终遭得应有的报应。不知道王青天现在是不是也有种“立功而狂喜”之感,如果有的话,最好还是常回头看看文强是怎么死的(说这话,冒着很大危险,怕就怕此话会不会成为“双起”的证据)。

王青天的“双起”,似乎针对的是媒体,实则针对的是百姓。王青天说如果媒体针对公安的报道是胡乱的没有事实根据的报道,那公安就要起诉媒体,如果这种胡乱的报道让哪位警察蒙了羞,公安就要支持这位警察起诉记者。“双起”,两种起诉者也。

“双起”之一起,是公安机关要当起诉者,也就是要当原告,起诉的理由应该是侵犯名誉权之类的吧。王青天还说公安最擅长的不是政治而是法律。可是,公安机关似乎不是“中石油”或者“中移动”,法律没有说公安机关享有名誉权。据我所知,“中石油中移动”之类的法人是媒体常骂的对象,可是我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看到过这类企业起诉过批评者,难道媒体对他们的批评都是天衣无缝或者言之昭昭?享有名誉权的企业没有这么霸气,可是不享有名誉的政府机关尽然要拍着桌子说“谁瞎骂人就告谁”,高哉乎不高也,权力在作祟也。

至于普通的警察叔叔们蒙了不白之冤,受了媒体的无端攻击,那警察叔叔当然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,这个根本不用“擅长法律”的王青天拍桌子,只是,选择做国家公职人员就要有准备挨骂的心理准备,同时还要有“权利受限”的心理准备,就好像做电影明星就得有被狗仔队盯梢的心理准备一样。用心理学的观点来说,这叫“趋避冲突”,既想当警察又不想挨骂是不可能的。

奥巴马挨不挨骂?天天在挨骂,美国的报纸主要的功能就是“骂”政府,骂政府主要应该就是骂总统,可是几百年来没有看到哪位总统训话说如果那家媒体无端辱骂总统,总统就要玩法律的“两起”——白宫起诉报纸,总统起诉记者。马英九挨的骂就更厉害了,马英九应该也动用司法资源,搞个“两起”啊,吓唬吓唬媒体,逼着媒体去做侦探,等把要报道的问题核实的天衣无缝在见报,如果有不符合事实的,立即抓记者问话,甚至动用权力查封报社了事,来个杀鸡给猴看,让别的媒体只有一种主义,只发一种声音,只唱一种赞歌,不然就要面临“两起”。

王立军现在是很大的青天,子民我甚是敬仰,但是我对王青天还有更大的期待,那就是希望王青天成为更大的青天。要成为更大的青天,我认为王青天应该有以下努力:

第一,看能不能动用您的法律智慧推动《公职人员权利限制法案》的提议,要发挥“双起”其中“一起”的正面作用,没有这样一个文件根本不行,因为假如全国的大老爷们小老爷们都觉得记者说的话不顺耳,马上动用“一起”,那还有那个记者还说话呢?要知道记者说的话有时是良药,拒绝良药死去的可是得病人啊!

第二,看能不能动用您的法律智慧推动这样的立法规定:公职人员起诉媒体或者记者应该异地审理或者聘请外国法官审理(不会丧失司法主权的),如果不这样,那在公检法是一家或者公检法是仇人的情况下,肯定会影响司法公正的。

第三,看能不能动用您的法律智慧推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法》的早日出台,这部法律必须包括这样一章:新闻撰写标准法,那就是新闻如何撰写才不致侵权,是写成央视八股式,还是写成起承转合式,还是先扬后抑式,批评政府应该用哪些词语最好也要一一列明,这样,记者操笔就心中有数,不然哪天都被“双起”了还不知道是哪里出错了,您说他们岂不可怜,说不定记者队伍里还有您的远房亲戚呢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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